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告之案情吗?
部分可以告知,涉及案情秘密的不可以告知。
律师会见后应当将会见情况、涉嫌罪名、主要犯罪事实告知家属,但涉及案情秘密的不可以告知。
不能告诉案情不代表着可以不告诉委托人案件进展;
按照正当程序,案件每进展一步都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例如案件在哪个阶段、何时应当进入下一个阶段、何时开庭等等。
通常情况下,委托人委托律师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后会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但仅限于必要事项,并非所有案情必须告知委托人,而且部分案情在侦查期间可能因案情需要保密的,是不能告知委托人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第6条
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可以了解案件以下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或参与所涉嫌的犯罪;
(3)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事实和情节的陈述;
(4)犯罪嫌疑人关于其无罪、罪轻的辩解;
(5)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律手续十分完备,程序是否合法;
(6)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其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